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压缩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(二)
4 试样 A法和B法所用的标准试样(门窗密封胶条)是圆柱体,直径为29.0mm±0.5mm,高度为12.5mm±0.5mm。试样可以由裁切或模压而成。裁切试样(机械密封条)应按照GB/T 2941 的有关规定进行。 也可使用其他试样(硅橡胶密封条),但不能对试验的结果进行外推。 对B法,可使用适当的模具和粘合体系,将试样(发泡密封条)直接模压到金属板上,也可使用适当的非溶剂型粘合体系粘合在金属板上。 试样(汽车门窗密封条)表面应平整且上下表面互相平行。 对于C法,试样(木门密封条)是一整个产品或产品的一部分,或多个产品,对于异型件,应使用50mm-100mm长作为试样。对于内径50mm-100mm的环状产品,可使用整个产品。对于小产品,可将两个或多个产品并排平行放置进行试验,以增加力的读数。 5 试样数量 至少三个试样(车辆密封条)。 6 硫化与试验之间的时间间隔 除非因技术原因另有规定外,应遵循下列要求(见GB/T 2941): ----对于所有试验,硫化和试验之间的最小时间间隔应为16h。 ----对于非产品(密封条)试验,硫化和试验之间的最大时间间隔应为4周;对于要求比对评估试验,应尽可能地在相同的时间间隔内进行。 ----对于产品(硅胶密封条)试验,只要有可能,硫化和试验之间的时间间隔应不超过3个月。在其他情况下,试验应在用户接收产品之日2个月内进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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